供电局的要求是功率因素大于0.9有奖励,小于0.9会罚款,关键是,如果用户的功率因素达到0.95甚至更高与只要达到0.91这之间对用户来说是有利还是有弊或者说没任何影响?当然如果用电大户将其功率因素由0.95降为0.91对供电局来说将增加巨大的无功损耗,但用户并没有违反规定,不会被罚款的。
我现在很想得到的答案是,用户将其功率因素由0.95降到0.91,对用户本身来说是有利还是有弊,如何证明?
问题补充:
谢谢白洋淀的回答案,挺好的。
对拒晕的疑问这里作个补充:变压器低压出线端的前端电容补偿有一个自动控制器,其能自动侦测线路中的实际功率因素,自动投入或退出电容组来保证功率因素维持在用户设定的数值上,投切不会很频繁的。
之所以会提这个问题是因为有一种说法是企业在满足供电局规定的供率因素范围内,适当降低功率因素可以为企业节约可观的电费。我8月份实际偿试了一个月,将原有的设定值从0.95降为0.92,结果的数据是当月无功功率增加了近11万KVarh,当月有功功率的利用率比7月份提高14%。由于影响有功电能利用率的因素很多,所以我也不能确认这提高的14%有多少是受功率因素调整影响的。所以来此求助行家,有没有一个可量化的方法来证明调整功率因素对企业影响是利还是弊。
谢谢大家的倡所议言!
最佳答案
总体来讲,对于用户本身,将其功率因素由0.95降到0.91,或者由0.91升到0.95,并没有什么利弊关系。原因如下:
1. 对于供电局对用户功率因数的要求,主要是为了降低供电线路的传输损耗,尽量增加输电线路的有功传输功率,所以对各级用电单位有了功率因数的要求,对于用户以实际消耗的有功功率为电价结算的方式而言,功率因数的差别没有利弊关系。
2. 对于电网整体而言,功率因数越高会减小输送损耗这毋庸置疑,但功率因数的提高需要增加无功补偿装置的投入,需要对这部分投入的成本和电网电价,提高电能质量效果,电力市场的运行等等诸多方面进行综合考虑,不是一个“越高越好”那么简单。
3. 功率因数决不能脱离开负载情况来单独考虑,题目“前端功率补偿”的说法本身就有待商榷,例如:工业企业用电设备大部分是交流感性负荷。例如广泛使用的交流异步电动机。流入异步电动机的电流是由有功电流和无功电流两个部分组成。有功电流主要是拖动负载作功。无功电流又分为产生磁场的励磁电流和电动机内一、二次漏磁电流两个部分。投入负载类型和规模的不同,对功率因数的影响是不同的。
4. 无功和电压是有关系的,正如三楼所说,过补偿有可能使电压增高,但这并不是绝对的,要综合考虑电网的适应能力和补偿措施,过补偿在控制方式上是可以避免的。题目说的0.91到0.95,这可不叫过补偿,切勿混淆概念。
提问者对于答案的评价:
很专业,谢谢!
专家置评
白洋淀和拒晕都说得很有道理
原创文章,作者:more0621,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zhaoplc.com/plc184591.html